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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国际AEO互认国家(地区)清单(截止2025年2月已增加至57个)

     2月6日,中国与泰国海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泰王国海关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泰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中泰AEO互认安排》),这是中国海关今年签署的首份AEO互认协议。截至目前,中国共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31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7个国家(地区),其中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增加至38个,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已与中国签署AEO互认协议的经济体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中文译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AEO企业作为海关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在WCO指导下,各成员海关通过签署AEO互认安排,能有效降低跨境监管成本,提升货物流通效率,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


海关设立AEO企业优先办理窗口,助力AEO企业通关“快人一步”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泰两国经贸加速发展,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发展。中泰两国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共同成员国,中国已连续多年来稳居泰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泰国是中国在东南亚的重要贸易伙伴,泰国的“东部经济走廊”项目与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度对接,2024年中泰贸易总值为9533.43亿元,同比增长7.4%。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对进口椰子进行查验

     《中泰AEO互认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中泰两国在贸易便利化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中国AEO企业出口的电子电器、纺织品和服装等商品在泰国通关将更加顺畅,而泰国的水果、大米、橡胶等特色产品也将更加便捷地进入中国市场,丰富两国消费者的选择。


 2023年7月,泰国海关来华开展AEO认证观摩,对广州市南沙区某AEO企业的复核作业进行实地认证观摩

      2025年,海关总署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持续扩大AEO互认范围;同时加快推进AEO制度改革优化,着力增强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和守法安全水平,充分发挥AEO互认合作在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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