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与中国签署AEO互认协议的经济体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中文译为“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AEO企业作为海关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在WCO指导下,各成员海关通过签署AEO互认安排,能有效降低跨境监管成本,提升货物流通效率,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
海关设立AEO企业优先办理窗口,助力AEO企业通关“快人一步”
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泰两国经贸加速发展,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发展。中泰两国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共同成员国,中国已连续多年来稳居泰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泰国是中国在东南亚的重要贸易伙伴,泰国的“东部经济走廊”项目与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度对接,2024年中泰贸易总值为9533.43亿元,同比增长7.4%。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对进口椰子进行查验
《中泰AEO互认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中泰两国在贸易便利化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中国AEO企业出口的电子电器、纺织品和服装等商品在泰国通关将更加顺畅,而泰国的水果、大米、橡胶等特色产品也将更加便捷地进入中国市场,丰富两国消费者的选择。
2023年7月,泰国海关来华开展AEO认证观摩,对广州市南沙区某AEO企业的复核作业进行实地认证观摩
2025年,海关总署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持续扩大AEO互认范围;同时加快推进AEO制度改革优化,着力增强我国进出口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和守法安全水平,充分发挥AEO互认合作在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中的积极作用。